您购买商品时是否注意包装上的“商品条码”呢?质监部门提醒市民,注意识别商品条码,可以帮助您保护自身权益。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郓城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在某乡镇卫生院查处一起使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案。检查发现,该院正在销售标注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荣誉出品”的“苦参宫颈康”,其外包装上印刷的数字编码为693829**11111。但是经执法人员现场上网查询,证实该条码的注册厂家是济南另一家公司。执法人员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涉案产品进行了封存。
郓城县质监部门提醒市民,商品条码对于商品而言就像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和永久性,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溯源”,找到商品生产厂家。如果消费者购买了冒用或伪造商品条码的商品特别是药品,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将很难得到保证。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注意识别商品条码,保护自身的权益。
商品条码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代码由1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国产商品前3位数字为690-695(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商品只有690-694),香港地区出产商品为489,台湾地区出产的商品为471。市民消费时如发现商品标注产地与代码不相符的,最好不要购买,同时可以拨打质监热线12365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